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147号),为有序开展绿美河湖认定工作,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地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成熟一批、认定一批、报备一批的理念,经县级自验、州级认定,拟确定蒙自市杨柳河、泸西县小江河、红河县洛甫水库、弥勒市太平水库(2024年增植)、马堵山电站水库(个旧段、元阳段)、绿春县牛波水库、绿春县潘家东山水库、绿春县鲁珠坝水库、石屏县城河、河口县红河干流、开远市南盘江、建水县天华山水库、建水县绵羊冲水库、屏边县红旗水库等15个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州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联系电话:0873--3732324
邮寄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行政中心C434
邮编:661100
邮箱:h3732324@126.com
红河州水利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