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红河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综合评价工作,提升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综合评价工作规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81号(邮编:661100)。来信请注明“《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综合评价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综合评价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