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司函〔2021〕23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红河州律师事务所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来电来信或以书面形式向红河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毕桂芬 电话:0873-3197016
附件:2020年度红河州律师事务所拟考核结果情况统计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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