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州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就本州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州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突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为红河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见附件),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依据、可行性、合法性、主要内容等(如具备条件,可提出草案建议稿),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四、立法项目可以通过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1月4日前提出。
通信单位和地址:蒙自市州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李俊滢 龙凯
电 话:3053886(传真)
电子邮箱:906013063@qq.com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