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红河州财政局调动全局力量勇担使命,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四个亮点。
一是高投入。2019年共争取并下达中央、省、州财政扶贫资金512,0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35%。其中州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321万元,较2018年省级考核认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248.85亿元增加7072.15亿元,增长46.38%,超额完成省级考核指标,为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严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资金监管方面,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局领导带头,实行分组负责、分片包干,真正将扶贫资金监管重心下沉到乡镇,实现了全州13县市、所有乡镇扶贫资金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挂号整改,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在定点帮扶方面,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对挂联的3个村委会实行局领导包片、科室包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采取局长总调度、副局长片区调度、科室村调度、干部户调度4级调度、干部轮流驻村帮扶的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挂联工作格局,真正出钱、出力、出主意,实实在在为结对帮扶户解决产业发展、就业务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红河州财政局挂联的屏边县新华乡师宗村、马鹿塘、西沙坡3个村委会、21个自然村、390户建档立卡户,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三是重绩效。通过政府采购,委托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州2019年扶贫资金进行跟踪审查和绩效评价,将扶贫资金监管的端口前移到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做到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跟踪审查、事后有绩效评价,督促各单位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强指导。组织开展4次县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制定并印发《红河州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操作手册》2730本,重点收集整理扶贫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会计核算、扶贫资金管理政策等全程管理所需内容,有效满足乡镇领导和财政资金管理人员频繁变动的业务指导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