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细则》,做实做细2020年县级“三保”预算编制。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把做好2020年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安排科室将文件转发各县市,要求涉及此项工作的预算、国库等业务科室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审核。明确提出各县市财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要结合实际,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安排好县市“三保”预算编制,确保“三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12月1日红河州各县市财政局按照“三保”的数据准确、报表填报口径一致等要求,完成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工作。
12月9日至10日,红河州财政局及时组织各县市业务骨干交叉对县市“三保”预算安排情况开展全面审核。审核过程中,审核组在充分听取各县市“三保”预算编制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各县市“三保”预算安排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县市“三保”预算编制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是否优先足额安排“三保”特别是“保工资”支出进行了重点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反馈县市进行了整改。通过审核汇总,各县市的“三保”预算编制工作在科学性、合理性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红河州财政局也按时完成2020年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并于12月20日按时上报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