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推动乡村振兴和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两区”划定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国10.58亿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两区”大事记:
2017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中指出: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亟需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
2017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85号),从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角度,提出了全省建立“两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下达红河州“两区”划定任务460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350万亩,包括:水稻生产功能区180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2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5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10万亩,包括:橡胶生产保护区90万亩,甘蔗生产保护区20万亩。
2018年2月9日,州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8〕10号)。
2018年2月27日,红河州农业、国土、发改三部门联合印发《红河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红河州“两区”划定工作。
高位推进、保障到位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两区”划定工作,成立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国土、发改等13家州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在省级补助1元/亩划定经费的基础上,州级财政按1.69元/亩的标准,预算安排了各县市“两区”划定经费777.4万元,全州各县市积极配套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045.49万元,有力保障了“两区”划定工作的顺利推进。
加强对接、合作到位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接,共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规划成果等数据,全州各县市累计召开“两区”划定协调会议26次,共享各类图纸、数据和相关信息近万份,为“两区”划定提供了基础数据和便利条件。
及时培训、支撑到位
“两区”划定方案出台后,州农业农村局迅速举办了红河州“两区”划定专题技术培训班,就“两区”划定的关键技术和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随后各县市累计开展各级各类培训132期、培训5491人,印发宣传材料31557份,开展电视宣传报道5次,为“两区”划定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各县市迅速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了13家技术作业公司,科学制定了《技术设计书》,保障了“两区”划定的技术支撑。
抓实验收、监督到位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9年6月,各县市基本完成“两区”划定工作,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州农业农村局公开招投标选定州级验收技术单位,全面开展以内业审查为主的州级验收汇总审核,组织专家科学论证了汇总审核情况,率先向省级递交了验收申请和划定成果数据,被省农业农村厅作为全省第一批唯一一个州市整体提交农业村部初步审核。同时,州“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依据省级验收发现问题和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院初步审核反馈的8个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全面督促各县市及时整改,目前正积极将整改后的数据成果提交省级审核后上报农业农村部。
通过州县两级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全州共完成“两区”划定面积463.9万亩,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的100.85%,其中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352.96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110.94万亩,分别超额完成2.96万亩、0.94万亩,由于推动有力,措施到位,红河州“两区”划定工作获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专项工作考核“优秀”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