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州人社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相关会议、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
会议决定,成立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推进全州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审议并通过了《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就业服务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全州人社系统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密切关注我州外出务工特别是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返乡农民工群体防疫情况,定期摸排返乡农民工防控情况,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信息互通和联系跟踪工作;二要严格落实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作;三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四要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认真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中有关人员工资支付工作;五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