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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出台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1-05-18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扩大全州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红河州民政局于近日出台《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通知》要求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一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到2022年底,原则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二是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三是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定位,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四是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2022年底,实现每个县市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通知》要求要繁荣老年用品市场,制定了扩大优质老年用品供给、激发老年用品消费潜能、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等措施。

  《通知》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一是落实规划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确保到2022年配套设施达标率100%。二是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将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全州培训养老护理员350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500名,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有效提高老年人综合消费支付能力;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利用税收优惠、减免行政事业收费等方式切实降低养老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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