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高龄津贴发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发放精准、及时、安全,4月21日,红河州民政局出台《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高龄津贴定义、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审核审批程序、发放方式、动态管理和核查机制等规定。
高龄津贴是政府定期给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的生活照料津贴;发放对象为本地户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标准分年龄段分别为50元至300元/人/月;程序按“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民政办复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进行;于今年起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完善了提醒、台账、管理体制、上报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