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索引号: zzwfwglj/2025-000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红河州企业全生命周期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全面推动涉企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打造营商红河“贴心服务、真心办事、放心投资”的“三心”品牌,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州政务服务局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商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红河州企业全生命周期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联合印发实施。以下为详细解读:
一、目标定位
以健全“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为目标,构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投资促进、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统筹协调,涉及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部门为核心,园区、县市等协同联动的运行机制,形成审批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合力,打造涉企服务升级版,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二、服务范围
按照属地原则,为全州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企业设立登记、经营发展、注销退出等企业全生命周期(包含企业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流程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服务。
三、服务队伍
采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或投资项目代办领办服务中心(各县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园区等具体负责人员参与的方式,组建帮办代办联动服务队伍。
四、服务原则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自愿委托、无偿服务。即由企业自愿选择是否需要帮办代办服务,若需要,则签订帮办代办服务委托书,由涉及审批服务单位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同时,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由企业缴纳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外,帮办代办服务一律实行免费;二是合法高效、全程帮代办。明确帮办代办服务遵循法定审批程序,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对受托帮办代办服务的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三是纵横联动、分工协作。明确帮办代办工作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投资促进等首办部门为“前端”,各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为“后台”的协作模式开展;四是公开透明、信用监管。明确各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要依托线上政务服务大厅公开申报材料、审批流程、承诺时限等审批标准,实现办理程序规范。各级行政审批监管部门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对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的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五、服务职责
主要是对政务服务管理、投资促进、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6家部门和首办(审批)部门、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园区等相关部门,在提供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中的职责分工进行明确。
六、服务流程
主要是对如何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从“企业提出申请,签订委托书、帮办代办单位受理服务,制定方案、印发方案,压实责任、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办结终止,移交材料”等五个方面进行明确。
通过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体验。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