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措施不断深化。2015以来,国家、省、州相继出台多项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高度重视公积金制度在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方面发挥的作用,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有多项新政策出台。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文件精神,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红房资(2015)48号)明确“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的政策,待新居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后正式执行。”《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红房规〔2018〕1号,于2018年5月10日开始试行,经试行三年,现进行修订,重新登记、报送备案后实施。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实施办法》,进一步对我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政策、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为借款人方便快捷使用公积金还贷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减轻了借款人还款压力。
二、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为什么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因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的保障,是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前提条件。
三、为什么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贷款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权证入库),借款相关人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
我州住房公积金使用实行可选择提取或贷款政策,借款人贷款最高额为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其存储余额和续缴的公积金是贷款最直接的还款和风险保障资金来源。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属于抵押担保贷款,由于借款人所购房产是期房或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中心为解决职工困难,推出阶段性担保贷款,贷款时贷款项下的最主要的抵押物尚未登记确权,未产生抵押担保的法律效力,贷款风险较大。因此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权证入库),且按时足额还贷,才能申请办理冲还贷,以更有效防控贷款风险,并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四、共同还款人为什么不能参与冲还贷?
根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红房资〔2019〕11号二、停止执行以下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二)“直系亲属(配偶除外)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因此共同还款人为借款人直系亲属或贷款自住房非产权共有人不符合我州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条件。
五、按年与按月冲还贷还款方式有什么区别?
按年冲还贷属于提前部分偿还贷款,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协议》约定还款日扣划还贷。贷款项下若有多人委托,系统自动按借款人约定还款日一次扣划还贷,同一笔贷款每年只扣划一次还贷。
按月冲还贷属于正常偿还贷款,每月于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日扣划还贷,贷款项下若有多人委托,系统自动按《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协议》约定的扣款账户顺序扣划还贷,先扣划公积金账户存款还贷,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系统自动转为从银行还款账户扣划还贷。
六、按年与按月冲还贷额度有什么区别?
按年冲还贷,按《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办理。现行提取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至百元位。
按月冲还贷,提取额度不高于当期应还贷款本息。
七、按年与按月冲还贷适用对象有什么特点?
按年冲还贷适用于当前还款资金充裕的还款人,特点是还贷速度快、还款期限缩短,可减少贷款利息支出;
按月冲还贷适用于当前还款资金压力较大的还款人,特点是可减轻月还款压力,相对按年冲还贷方式还款速度较慢,会增加贷款利息支出。
示例:借款人王××,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月缴存公积金2000元,向中心贷款400000元,期限240个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月还本金1600元,贷款项下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符合冲还贷条件。
(一)若按年冲还贷,在正常还贷款情况下,可在109期时偿清贷款本息,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为58975.48元。
(二)若按月冲还贷,在正常还贷款情况下,240期偿清贷款本息,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为135536.27元。
八、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委托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持下列证件,本人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理签约手续:
1.本人身份证;
2.婚姻关系证明;
3.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并已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注:中心系统内已录入相关信息明确与借款人关系的委托人,且系统内已办理贷款抵押登记信息录入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签订协议:经审核符合条件,系统自动打印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协议》,由委托人面签(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归档)。
(三)系统自动于约定还款日扣划还贷。
(四)终止协议:系统自动打印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解除协议》,由委托人面签(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归档)。
(五)冲还贷款情况,由系统自动通知委托人或由委托人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查询。
九、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终止?如何办理终止手续?
(一)贷款全部还清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协议》自动终止。
(二)冲还贷期间委托人提出终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协议》,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解除协议》。
(三)委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协议》终止。
(四)冲还贷期间,若发生违反或相关条件不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实施办法》规定的,中心将(系统自动)终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协议》,该笔贷款须按期连续足额还贷12期以上,方可重新申请签订协议。
十、委托人在授权冲还贷期间必须注意的问题
(一)按《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异地贷款、修缮贷款不适用冲还贷。
(二)委托人不得以其他事由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不得办理柜台部分提取还贷业务。
(三)按月冲还贷,委托人每月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余额是否足额偿付当月贷款本息,不足时委托人须于约定还款日前在银行还款账户内补足还款资金,否则因未按时足额扣还贷款导致贷款逾期,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四)按年冲还贷,借款人仍需按贷款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足额还贷。
十一、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情况查询的途径
委托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公积金贷款明细账和公积金缴存明细账了解冲还贷情况:
(一)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服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查询;
(二)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服务大厅柜台查询;
(三)下载“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查询;
(四)关注“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