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蒙自市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出租屋周边清晨违规施工噪音扰民的投诉函 | ||
| 内容 | 我要实名投诉关于世家寨洪武打印室对面建筑工地存在的违规施工及噪音扰民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1. 时间违规: 该工地近5日在早晨6:30左右开始如电钻、手锤等工具开始施工,手锤击打空心钢管、墙面等造成巨大噪音(约7点左右尤其严重),声音严重刺耳,严重危害周边居民身心健康。 投诉诉求: 1. 请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制止其违规提前施工行为。 2.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并调整高噪音作业至上午8点以后。 本人承诺所述属实,恳请尽快处理。 | ||
| 创建时间 | 2026-07-28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8-05 | ||
|---|---|---|---|
| 回复部门 |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6年7月31日8:30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查,世家寨洪武打印室对面建筑工地属于私人自建房,目前房屋已经封顶。现场向建设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及第四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及依法获批的连续施工除外。”的内容。目前虽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夜间施工问题,但是建设方应当科学排布施工工序,合理调整高噪声作业时段,主动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为降低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经与建设方沟通,确定今后装修时间为:08:00-12:00、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禁止敲墙、钻孔、切割等,仅可做无噪音作业(如刷漆、组装家具)。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要求建设方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加强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确保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7月31日上午工作人员致电您告知处理结果,您表示情况已知悉且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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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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