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红河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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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关于大观塘头绿化种植移植建议 | ||
| 内容 |
位于大观塘头(老派出所职工宿舍后门)刚种植一棵凤凰树,影响了二楼居住日常生活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一是年久树根容易窜入房屋地下损坏地基;二是树枝盛开挡住二楼采光、通风、日照及残枝落叶吹入走道影响卫生;三是由于老旧房屋,当时后面一套房屋直接建在土上,无框架结构,长年累月潮湿,需要阳光照射,此树成长盛开易让本来潮湿房屋更潮湿,影响了居住;四是小偷易爬树进入阳台和房屋偷盗财物或给人身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至296条,居民享有通风、采光、日照等权利提出建议。2018年红河县立面改造时就发生一起拆除此二楼门窗偷盗财物一案。望政府领导给予重新考虑,建议施工方给予重新定点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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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 2026-04-09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4-27 | ||
|---|---|---|---|
| 回复部门 | 红河县住建局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信后我局高度重视,于2026年4月24日派员现场核查,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与老旧房屋实际情况研究处理。经现场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凤凰树紧邻老旧无框架结构房屋,后期生长确实存在树根损伤地基、遮挡二楼采光通风、落叶影响环境卫生、加剧房屋潮湿、易被攀爬引发盗窃与人身安全隐患等问题,该树木种植点位确需优化调整。我局研究决定,尽快完成凤凰树移植,恢复二楼正常采光、通风与日照条件,保障房屋安全与居住卫生。 若仍有疑问,请致电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462156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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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红河县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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