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个旧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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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红河大道红绿灯的通行问题 | ||
内容 | 我8月9日开车到个旧大屯镇办事,在秀河线1309公里100米处借道直行违章。为提升红河大道的通行效率 ,建议将第二个左转专用通道改为:“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允许借道直行”,谢谢。个人认为:红河大道为(蒙自西--蒙自)的主干道,车流车非常大,且直行车辆远大于左转车辆,专用左转道设置一个即可,第二个左转道可改为:“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允许借道直行”。 | ||
创建时间 | 2025-08-14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5-0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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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秀河线1309+100米信号灯路口为T型路口,连接秀河线(红河大道)与蒙元线(个屯一级公路)两条辖区主要交通干道,是进入个旧主城区的必经之路,该路口秀河线左转车流量长期处于高位。设置两条左转专用道和两条直行车道,是通过持续监测交通流量、分析高峰时段车辆通行数据后,为保障左转车辆高效通行、减少路口拥堵而制定的方案。若缩减左转专用道数量,会导致左转车辆排队过长,甚至影响秀河线通行效率,进而引发区域性拥堵。 二、市民反映的“在左转车道变道直行”被处罚的情况,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该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车道功能发挥,还易引发剐蹭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通过设置车道导向标志和标线的方式加强引导,提醒驾驶人提前规划车道。同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是为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多数车辆的通行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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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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