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红河县 | ||
|---|---|---|---|
| 信件标题 | 九年级学生申请转回户籍地红河县三村中学就读咨询 | ||
| 内容 | 我的孩子户籍为红河县三村乡,秋季学期开学就读于建水实验中学九年级(初三)。 孩子户口一直落户在三村乡,属于本地户籍。希望孩子能够回到户籍地红河县三村中学完成九年级余下学业,方便家庭监护照料,安心备战中考。 现向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咨询几件事情: 1、红河县本县范围内,九年级上学期义务教育转学相关政策; 2、核查红河县三村中学九年级目前是否还有空余插班学位; 3、如果有学位,办理转学需要准备哪些纸质材料,办理时间节点。 户口本、签字盖章的转学申请书等纸质材料,我们可以线下送到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恳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 ||
| 创建时间 | 2026-08-03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8-12 | ||
|---|---|---|---|
| 回复部门 | 红河县教体局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2026年秋季学期(九年级)从建水实验中学转学到红河县三村乡三村中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在红河县本县范围内,红河县义务教育转学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换防、人才引进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就读学校就读者,准予转学。 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义务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学校有该表),向转入地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与转入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就读; 2.经转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方可到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同意后,上报转出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在学籍管理网络系统转出该学生学籍;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网络管理系统中办理接收手续。 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每学期中途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 二、关于红河县三村中学九年级目前是否还有空余插班学位。红河县三村中学2026年秋季学期九年级有学位。 若仍有疑问,您可致电咨询红河县教体局(0873-46246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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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红河县教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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