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开远市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公休假的计算方式 | ||
| 内容 | 请问,关于公休假的工作时间(满10年、满20年)是怎么计算的?如果2006年1月1日入职,2026年应休公休假是多少天?如果2006年6月1日入职,2026年的应休公休假是多少天? | ||
| 创建时间 | 2026-05-20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5-26 | ||
|---|---|---|---|
| 回复部门 |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8﹞31号)规定: “二、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自工作年限满1年、10年、20年的下月即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年休假期。” “四、一个年度内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累计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 (二)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五)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 (六)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七)工作人员被停职审查或受到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五、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四条第(二)、(三)、(四)、(五)、(六)、(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如果能正常享受年休假,则2006年1月1日入职,2026年2月起可享受公休假15天;2006年6月1日入职,2026年7月起可享受公休假15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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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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