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石屏县 | ||
|---|---|---|---|
| 信件标题 | 结婚证 | ||
| 内容 | 请问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
| 创建时间 | 2026-07-24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26-07-28 | ||
|---|---|---|---|
| 回复部门 | 石屏县民政局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屏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接件后,及时将信件转由石屏县民政局办理。 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有疑问,您可以向石屏县婚姻登记处咨询,联系电话:0873-484322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
||
| 回复人 | 石屏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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