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多项措施推动“六稳”“六保”工作取得成效
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推进财政标准化管理,从严从紧规范预算编制,全州2020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同比压减8.8%,在预算调整过程中,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和低效无效支出,压减部分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六保”“三保”和急需领域等。
打好“六保”组合拳,做到以保促稳。一是着力支持稳定就业大局。1—9月,全面落实财政就业补助政策,拨付就业资金2.33亿元,支持就业人数89780人;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共为2061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0.61亿元,惠及职工人数11.79万人;下达红河州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750万元,专项用于受影响企业的稳定就业工作;投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0.32亿元,支持全州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4943人;下达中央、省、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0.85亿元,扶持创业2549人(户),促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8亿元,带动就业1.79万人。二是着力强化民生保障。1—9月,积极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稳定发展,全州教育科技文化支出约83.96亿元;认真落实养老保障、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相关补助政策,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全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63.7亿元,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红十字事业支出分别增长13.2%、20.3%和46.7%;积极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卫生健康支出完成56.4亿元,同比增长12.5%;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27亿元;积极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6.96亿元,扶贫支出同比增长20.3%。持续加大财政民生保障支持力度,1—9月全州保民生支出330.67亿元,占总支出的76.1%。三是着力确保市场主体稳定。年初安排3.41亿元财政资金,全力支持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落地,专项用于扶持企业提质增效、稳产扩能效等。成功发行专项债券126.24亿元,支持全州99个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支持全州补短板、扩内需。共为州内6家全国、29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申报财政贴息0.16亿元,5家全国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中央财政贴息147.24万元。规范开展融资担保工作,当前在保企业196户、在保贷款余额7.53亿元;引导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贷款152.47亿元,为409笔贷款共计56.37亿元贷款办理了续贷或展期,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对市场投资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累计投入自贸区红河片区建设补助资金1.25亿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1—8月全州共计新增减税5.7亿元、降费12.69亿元,大大减轻企业负担;1—9月国有房产租金减免1.03亿元,惠及企业1979户。四是着力落实粮食能源安全财政保障政策。加大对粮食能源安全领域财政补助力度,1—9月共下达粮食安全专项资金0.88亿元,州本级预算安排能源专项经费0.26亿元,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全州粮食能源稳定供应。五是着力保产业供应链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大抓项目”“大抓产业”相关部署,下达企业发展资金1.93亿元,专项用于产业链升级改造、应急物资保障等支出;累计投入项目前期经费1.81亿元,切实保障了红河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和稳增长促发展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绿色食品牌、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全力支持稳定产业供应链。六是着力保基层平稳运转。坚持财力下沉,2020年州级财政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补助不少于15亿元,及时将2019年末省级提前下达红河州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拨下达县市,其中,可统筹用于“三保”的资金占82.2%,同比增长9.2%;共争取到中央直达资金86.03亿元,资金已全部直达县市,增强基层保运转能力;督促各县市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基层运转保障各项要求,坚持基层运转支出在财政预算保障中的优先顺序,坚决保障基层正常运转。
压实工作责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督促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制定出台7个文件,建立实施州本级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责任落实、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库款调度保障、风险应急处置、考核奖惩“三保”“七项机制”,为兜牢“三保”底线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落实效果,探索建立贯彻“六稳”“六保”激励约束机制。为激励各县市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起草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财政贯彻“六稳”“六保”激励约束机制的通知》,待州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