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多措并举支持基层提高“三保”能力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红河州强化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的支出原则,进一步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政府“三保”能力,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安排年初预算时,根据项目轻重缓急,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压减部分资金优先用于提高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全州2020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比上年压减8.8%。
二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建立实施定期清理机制,年初、年中分别对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拉网式清理,切实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年末对未按原指定用途使用的存量资金进行收回,避免形成二次结余。清理符合条件的存量资金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安排。2019年以来,全州共收回存量资金23.2亿元,其中,按原用途安排使用4.6亿元,由财政统筹使用15.7亿元。同时,规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全面盘活可出租、可处置、可经营性存量资产,规范推进出租和处置工作,提高资产效益,促进财政增收,有效缓解财政压力。
三是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全年计划安排州对县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5亿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补助,切实帮助县市特别是南部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缓解基层财政困难。2019年末省级财政提前下达红河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州财政局已及时预拨下达各县市,其中,可统筹用于“三保”的资金占82.2%,同比增长9.2%。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0年成功发行专项债券96亿元、涉及项目83个。成功争取抗疫特别国债15.83亿元、特殊转移支付15.97亿元,资金已直达县市,主要用于支持县市应对疫情影响,增强基层“三保”能力。
五是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在督促县市足额安排“三保”预算的基础上,制定出台7个文件,建立州本级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责任落实、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库款调度保障、风险应急处置、考核奖惩“七项机制”,扎实抓好落实,切实兜牢“三保”底线。1—6月县级“三保”支出119.81亿元,确保基层正常运转,为全州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