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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出台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措施

发布日期:2023-07-06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月27日,红河州民政局印发《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提高了社会救助制度可及性、覆盖率,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通知》指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对象范围主要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老弱病残人员,以及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等人员。《通知》对主动发现的主体、协助人员、发现方式、转介服务以及办理方式进行了明确。

  《通知》强调,各县市民政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准确把握主动发现机制在依申请救助中的重要补充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县市实际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规程,整合工作力量,强化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和跟踪督促落实,以有力举措推进社会救助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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