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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解读《云南省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11 信息来源:红河州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刘杰局长】《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省科技厅在《办法》的指导下,共认定了194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有效促进了云南省科普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科技资源科普化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省人民政府认定的“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促进科普基地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科技资源科普化作用,推动云南省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办法》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科普管理工作的需要,省科技厅决定组织修订《云南省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刘杰局长】新修订的《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将基地的名称由“科普教育基地”调整为“科普基地”,并划分为场馆类、科研教育类、生产示范类、人文自然类等4类,明确“省科技厅对拟认定的科普基地进行审核后,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发文通报并授予‘云南省科普基地’称号和牌匾”,同时明确了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职责,完善了申报认定程序,提出了运行要求,设置了动态管理机制。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第一章 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云南省科普基地的范围和业务指导部门。明确云南省科普基地是指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场所。明确业务指导部门负责云南省科普基地的管理制度制定和管理实施。

  第二章 申报与认定,共7条。将原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和第三章“申报认定程序”修订为新第二章“申报与认定”。

  对云南省科普基地按照自身功能,分为场馆类科普基地、科研教育类科普基地、生产示范类科普基地、人文自然类科普基地等四个类别。不同类别的科普基地,实行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类别申报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云南省科普基地的认定流程。

  第三章 运行要求,共9条。对云南省科普基地的运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章 管理,共3条。明确云南省科普基地的年检考评等规定,如规定年检考评的时间、等次等,具体罗列了取消云南省科普基地称号的7种情形。

  第五章 附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办法实施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对我州的科普基地申报有什么作用

  《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省科技厅在《办法》的指导下,共认定了十二批194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我州有15个省级科普基地,是全省州市科普基地最多的。作为科学普及工作的有效平台和重要抓手,科普基地充分发挥了科技资源科普化作用,有效弥补了我州科技场馆的不足,促进了我州科普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普基地的管理,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让《办法》更加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科普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科普基地的科普功能和作用,推进我州科普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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