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抓财政促“六保”的新举措、新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为积极应对疫情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造成的财政减收影响,红河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有保有压的支出原则,进一步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把有限资金优先用于保“三保”、保急需、保重点,增强基层运转能力,积极支持做好“六保”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绩效管理,严控项目预算。坚持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安排,加强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部门申报预算项目的同时报送绩效目标,经过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和多方综合平衡等层层审核把关,达不到条件一律不得进入项目库、不予安排预算。2020年州本级预算部门共申报项目1293个、227.7亿元,审核通过并纳入预算安排项目530个、46.3亿元,资金审减率为79.69%。
(二)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推进财政标准化管理,从严从紧规范预算编制,州本级出台了《红河州州本级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本级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州级财政在编制2020年预算项目时首先全额保障纳入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清单的项目。根据预算磋商方案下达州本级各部门项目支出控制数,强化财政预算标准化、清单式管理。安排年初预算时,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除“六保”、疫情防控、债务还本付息、教育卫生科技补短板等重点刚性支出外,其余支出原则上作为一般性支出统一压缩,全州2020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同比压减金额37,577万元,压减预算比例为8.8%,压减部分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三保”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在开展2020年预算调整前,认真进行疫情后财力测算,对年初预算项目进行分析,全面梳理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为下一步依法依规调整预算,进一步压实“三保”责任,兜牢财政工作底线,实现全年收支平衡提供科学依据。
(三)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红河州各级财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深化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三年滚动中期财政规划,着力解决规划之间衔接不够、支出结构固化、政策“碎片化”、缺乏前瞻性、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防止资金结余。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对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拉网式清理,年末对未按原指定用途使用的存量资金进行收回,对收回的存量资金逐笔进行甄别,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对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做到应收尽收,加强统筹使用;同时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加强日常支付监管,实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动态监控,坚决杜绝一切违规支付行为,堵塞支付环节违规漏洞。对单位存量资金实行动态管理、限时使用,按照不低于序时进度进行考核,对低于序时进度的单位及时跟踪了解情况,并针对不同情况,通过压缩预算安排、收回统筹使用或调整使用方式等进行处理,推动存量资金尽快消化,减少沉淀资金。2019年以来,全州共收回存量资金23.2亿元,其中,按原用途安排使用4.6亿元,由财政统筹使用15.7亿元,不断增强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
(四)坚持财力下沉,增强基础保运转能力。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州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20年州级财政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补助9.5亿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补助,切实帮助县市特别是南部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坚持上级补助向基层倾斜,2019年末省级财政提前下达红河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州财政局已及时预拨下达各县市,其中可统筹用于“三保”的资金占82.2%,同比增长9.2%。
(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助力地方经济发展。2020年以来,我州成功发行专项债券96亿元,涉及项目83个,涵盖了市政建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收费公路项目等18个行业,分布在全州13个县市,目前正着手第三批专项债券的申报发行,预计全年发行总规模将达到120亿元左右,是2019年发行规模的4.4倍,有力支持全州补短板、扩内需,有效对冲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截至目前,共争取到中央直达资金81.38亿元,其中,直达资金46.24亿元、参照直达资金35.14亿元,资金已全部直达县市,主要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边境地区管控、生态功能区保护以及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等民生领域,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同时建立了相应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直达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真正惠企惠民。
(六)打好“六保”组合拳,落实“六保”任务。全州各级财政积极响应党中央部署,打好“六保”工作组合拳,为全州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一是着力支持稳定就业大局。上半年,全面落实财政就业补助政策,拨付就业资金2.08亿元;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共为2056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0.6亿元,惠及职工人数11.78万人;支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1389万元,支持全州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1938人;下达中央、省、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236万元,扶持5187(户)创业,促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8亿元,带动就业1.79万人。二是着力强化民生保障。上半年全州降低社会保险费95242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支持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养老保障、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相关补助政策,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兑现,上半年全州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9.4%,积极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着力确保市场主体稳定。年初安排3.41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实施,成功发行专项债券资金96亿元,共为州内6家全国、24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申报财政贴息1434万元,办理融资担保在保业务140笔,引导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贷款106.28亿元,为290家企业24.45亿元贷款办理续贷或展期,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对市场投资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认真落实房租减免政策,预计为中小企业或个体户减免租金7740.53万元。四是着力落实粮食能源安全财政保障政策。加大对粮食能源安全领域财政补助力度,上半年共下达粮食专项资金6209万元。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全州粮食能源稳定供应和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做好粮食能源储藏及保供工作。五是着力保产业供应链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大抓项目”“大抓产业”相关部署,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和稳增长促发展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绿色食品牌、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全力支持稳定产业供应链。六是着力保基层平稳运转。持续加大州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级保运转财力保障能力;督促各县市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基层运转保障各项要求,坚持基层运转支出在财政预算保障中的优先顺序,坚决保障基层正常运转。
(七)建立七项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压实县级“三保”责任主体,指导县市认真测算“三保”需求,督促足额安排“三保”预算。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前谋划,制定出台7个文件,建立实施“三保”落实“七项机制”,构建起“县市负责、州级统筹、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基层正常运转。一是制定红河州州本级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州级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项目全额予以保障。二是建立预算审核机制,严格组织开展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明确“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切实编实“三保”预算。三是建立“三保”责任落实机制,要求县级成立“三保”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统筹落实“三保”任务。四是建立“三保”预算执行监控机制,确定县市工资发放时间,按月进行监控,确保工资按时发放;按月统计县市“三保”支出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并要求县级定期报送“三保”预算执行监控情况报告。五是建立国库库款管理保障机制,加强月度库款运行分析,加强县级“三保”资金保障监测预警,科学合理调度财政库款,切实保障基层正常运转。六是建立“三保”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县级财政尤其是被纳入省财政厅重点关注名单6县财政运行情况,适时研判风险并预警提示,对应制定应急措施,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七是完善“三保”考核奖惩机制,将“三保”纳入财政综合管理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倒逼落实“三保”任务。今年以来,13县市尤其是重点关注的6个县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规定工资、津补贴政策,及时拨付上级资金,“三保”各项政策要求贯彻执行到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财政平衡压力大。受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预计全年全州新增减税25.6亿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减收11.61亿元,加之非税收入已无增长空间,实现财政增收难度巨大,同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债务风险防控、落实“六保”任务等各项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平衡面临巨大压力。
二是保重点压力巨大。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州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资金依赖较大,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及落实对冲疫情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全州财政收入影响巨大,财政收入大幅减收,同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以及教育、卫生补短板等各项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而上级对我州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相对减少,预计今年将比2019年减少14.8亿元,特别是1—7月中央、省下达红河州的扶贫资金为33.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1.1亿元。而红河州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以及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高铁、机场等“五网”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大量的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全州面临较大的重点支出压力。
三是“吃饭”与“建设”矛盾突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三保”任务繁重,加之脱贫攻坚、教育卫生补短板等刚性支出投入巨大,从目前测算情况看,全年全州仅“三保”预计就需要支出260余亿元,州县两级现有财力剔除“三保”支出后,难以有力支撑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项目建设和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工作建议
(一)持续推动财政收入增长。加强财税联动,按月预测财政收入,加强财政征收管理,将烟草、房地产、煤炭、冶金等传统支柱产业作为稳收入的重点,适时提出有针对性应对措施,特别是大力支持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打牢各级财政增收基础。
(二)持续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严格落实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做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有限财力优先用于基层“三保”;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清查存量资产,该处置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避免资产闲置浪费,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三)持续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督促各县市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尤其是紧盯红河州被列入省财政厅“三保”重点关注的屏边、河口、金平、元阳、红河、绿春6个县,科学调度财政库款,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确保中央、省规定的工资、津补贴政策及“三保”各项政策要求贯彻执行到位。
(四)持续推进预算调整工作。全面细致做好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梳理统计工作,科学编制年中预算调整报告,依法依规报州人民政府和州人大常委会审批后执行,切实集中有限财力保“六保”“三保”及其他急需和刚性支出。
(五)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加强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前期,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及上级资金对红河州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同时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有效利用上级资金支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保”任务落实。准确分析统计基层“三保”财力缺口,密切关注政策动向,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六)持续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绩效跟踪管理与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促进财政资金实现最佳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