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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高纯度石英砂清洗项目)

发布日期:2024-08-30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99

项目名称

高纯度石英砂清洗项目

建设地点

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园标准10号厂房

建设单位

红河振邦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红河振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3年5月6日。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高纯度石英砂清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园标准10号厂房,项目占地面积4320m2。本项目购置行业先进的磁选机、双锥式混合反应釜、浮选机、高温煅烧氯化提纯炉等设备建设1条年清洗5000吨高纯度石英砂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筛分区、磁选区、浮选区、酸洗区、高温氯化区、包装区、产品暂存区、原料暂存区等区域,同时,配套建设纯水站、污水处理站、空气能热水系统、危化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于2023年6月9日取得了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核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532599-89-05-21609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针对浮选废气,项目通过规范生产操作,加强车间通风,来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酸洗废气通过1套1#酸雾吸收塔(风量12000m3/h),管道收集效率90%,去除效率为90%,废气最终经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高温氯化废气通过1套2#酸雾吸收塔(风量10000m3/h),管道及负压收集效率100%,氯化氢去除效率为90%,废气最终经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外部做封闭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呈无组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通过1个抽油烟机(风量为2000m3/h,去除率约为60%)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各处理系统均能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引用监测数据及补充监测数据结果可知,HCl的小时值和日均值、NH3小时值均能够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中浓度限值要求;TSP的小时值、氟化物的小时值和日均值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参考浓度限值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废水

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设施,项目区域均配套设置雨污管网,厂区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1#、2#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同时满足蒙自经开区综合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厂区2#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蒙自经开区综合保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孵化园区1个10m3的5#化粪池预处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蒙自经开区综合保税区污水处理厂。

根据引用监测数据可知,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27日对大屯海监测数据可知,大屯海现状水质已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影响分析可知,项目设备噪声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远,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国瑞检测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24日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的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废

根据影响分析可知,项目废包装材料、含铁杂质石英砂、浮选杂质、废滤膜及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拟在9#厂房西侧区域设置一间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分区、分类暂存;废包装材料委托相关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含铁杂质石英砂、浮选杂质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膜及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进行回收。

项目废包装桶/瓶、废吨桶、废机油、废弃沾油抹布、化验室固废和废液、酸洗废水(氟硅酸)、污泥、废碱液属于危险废物,拟在9#厂房西侧区域设置一间80m2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分区、分类暂存。废吨桶、酸洗废水(氟硅酸)通过反应釜自带的管道收集至吨桶内,由工作人员进行密封处理后作为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泥(氟化钙)收集至专用容器桶内,由工作人员进行密封处理后作为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其余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为保证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的危险特性,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对污泥进行认定。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采用泔水桶进行集中收集,按照农业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清运处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妥善的处置,处置率达100%,本项目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过程严格遵守本环评提出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10月12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info/1241/601292.htm)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并附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环评单位完成了《高纯度石英砂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后,于2023年12月8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http://www.hh.gov.cn/info/1241/597382.htm),进行了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先后两次在红河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2日在评价区内敏感点(田心村、新光村及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4年3月25日,建设单位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info/1241/595042.htm)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环评报告书全本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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