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5扩15万t/a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红环审〔2018〕63号
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批的《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5扩15万t/a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项目代码:2017-532525-06-02-014244)位于石屏县牛街镇老旭甸村,井田面积0.4494平方公里,开采标高范围1200~750米。拟投资6472.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0万元),依托部分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采用斜井开拓,选用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形成年采煤15万吨的生产能力,设计服务年限5.7年。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红河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云煤整审〔2014〕17号),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属于“改造升级一批”之一,项目已取得《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红工信发〔2017〕206号)。
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规范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进一步优化水处理工艺及回水设施,严格落实对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完善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处理工艺和规模满足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雨污水收集池和事故池,避免事故排放。污废水防治设施进行防渗处理。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中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井下防尘用水、回用不完部分排入小河底河;机修废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再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进入生活污水暂存池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二)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煤矸石送至矸石转运场暂存,外运制砖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堆放。加强矸石转运场管理,及时清运矸石,缩短煤矸石的堆放时间,防止煤矸石自燃,避免环境影响。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废机油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和管理。
(三)规范设置三面围挡+顶棚遮盖的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煤矿、煤矸石装卸、转载、储运等环节须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回风井、工业场地、储煤场、矸石转运场和运输道路须进行洒水抑尘,加强工业场地硬化、绿化,防止扬尘污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空压机、泵等高噪声设备,加强爆破作业管理,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运行,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增设绿化带和安装隔声墙、隔声门窗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优化运煤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过程中须用篷布遮盖车厢,经过居民点时应限速禁鸣,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沿线村庄居民的影响。加强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周边区域(特别是周边村庄)大气、声环境质量达标。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弃渣及时清运,施工开挖产生的剥离表土须单独堆存用于绿化覆土。散装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防止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实施环境治理方案。对工业场地边角及空闲用地进行植被恢复及绿化,并对弃渣、煤矸石、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和妥善处置;矿井涌水、各类场地淋滤水、生活污水须全部收集规范处理。
(六)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防范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加强对采动影响范围内建筑物、附近村庄地面和道路的观测和监控,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七)制定和完善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八)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4.03吨/年,由石屏县环境保护局按(石环发〔2018〕19号)文件负责落实和监管。
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施工期间每个季度向我局书面报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每年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并抄送石屏县环保局。项目建成后,经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工程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请石屏县环保局和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2018年6月6日
抄送:石屏县环保局,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