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个旧市双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个旧市环境保护局:
你单位报批的《个旧市双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532501-77-01-018602)位于红河州个旧市,拟投资454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9万元),对乍蚂大沟水头村附近龙潭出水口至流经乍甸村河道、乍甸河及沙甸河河道、老虎冲片区部分、冲坡哨部分片区、乍甸片区进行污染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乍蚂大沟水头村附近龙潭出水口至流经乍甸村后第一个分流口河道清淤(长度3900米),河道两岸生态修复及生态缓冲带建设(全长 2200米);乍甸河及沙甸河河道底泥清理,河道两岸生态修复及生态缓冲带建设(全长1600米);老虎山冲重金属比较集中的片区雨天地表径流收集处理(面积1.013平方公里);冲坡哨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比较集中的片区雨天地表径流收集处理(面积1.304平方公里);乍甸片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上乍甸、下乍甸生活污水,本次工程不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项目取得了《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个旧市双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个发改产业〔2018〕3号)。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方案、雨天地表径流收集处理工程方案。河堤建设要尽可能减少硬化,有利于逐步恢复河道水生生态系统。河道及生态缓冲带等生态恢复时应遵循生态学规律慎重选择和搭配植物物种,选用本地物种,避免有害外来物种入侵。
(二)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在进出口分别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加强运行管理,保证乍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乍甸河;冲坡哨和老虎山冲地表径流收集处理设施排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后分别排入黑冲河和乍甸河。
(三)加强固废暂存点的环境管理,采取防渗、防降水淋溶等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须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污泥控制标准后送个旧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冲坡哨和老虎山冲地表径流收集处理设施污泥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栅渣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震、绿化等降噪、防臭措施,保证乍甸生活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冲坡哨和老虎山冲地表径流收集处理设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按照《红河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暂行标准》(红建发〔2017〕85号)文件要求执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设备合理布局,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弃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场地。
(六)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
三、该项目污水处理厂周围应设置100米的防护距离,并加强绿化建设,防护距离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你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个旧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在规划用地时应加以控制。
四、该项目近期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削减量初步核定为70.27吨/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核定为10.03吨/年。氨氮削减量初步核定为5.01吨/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核定为1.01吨/年。总镉、总砷、总铅、总锌削减量初步核定分别为0.4367吨/年、3.06917吨/年、0.03288吨/年、6.3102吨/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核定分别为0.001433吨/年、0.03653吨/年、0.01826吨/年、0.7306吨/年,纳入个旧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五、本次工程设计对象仅包含近期规模,远期建设应在开工建设前另行办理环评,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六、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工程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请个旧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监督管理,请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