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个旧市劲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物质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19〕179号
个旧市劲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个旧市劲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物质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9-532501-59-03-008599)位于个旧市沙甸区,拟租用个旧市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场地进行改造后使用,总占地面积4000m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卸区、废机油暂存间、废旧金属暂存间、完整铅酸电池暂存间、破损铅酸电池暂存间、办公室、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及相应的环保工程等,规模为年收集暂存废旧蓄电池5万吨、废机油0.5万吨、废旧金属0.5万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
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规定控制铅酸蓄电池的暂存量和暂存时间,减少破损电池的产生。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产生的硫酸雾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和厂区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洗手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等要求,对废电池贮存库房(包括完整和破损区)、电解液收集池、导流设施、货物装卸区、废机油储罐区、围堰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防腐处理,并加强对各类防渗措施的管理、维护,防止污染地下水。防渗工程施工须在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下进行,确保防渗工程质量符合《报告表》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固体废物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加强综合利用,确保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泄漏液、酸雾处理废液、油泥、废劳保品、抹布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个旧分局备案。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七)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的100米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个旧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个旧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