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红河州景晨资源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循环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红环审〔2019〕159号
红河州景晨资源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红河州景晨资源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循环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9-532502-42-03-029119)位于开远市加工及商业物流园(开远市轻工业产业园),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车辆接待区、报废车辆存放区、拆解加工车间、业务用房、门卫室、拆解材料存放区、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规模为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5000辆。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6万元,已取得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开发改备案〔2019〕218号)和《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循环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说明》。我局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等相关要求进行厂区设计布局和建设,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汽车的拆解。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食堂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后通过规范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拆解加工车间的封闭处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三)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清洁,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拆解加工车间等按规定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止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废玻璃、废安全气囊集中收集后外售至相关单位妥善处置。内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废水隔油池废油、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等合理妥善处置。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废汽油、废柴油、制动液、废蓄电池、汞开关、尾气净化催化剂、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空调制冷剂(含氟利昂)、防冻剂、废电路板、废机油滤清器、含有毒物质部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吸油毡、三级隔油池废油、污泥、废铅酸蓄电池泄漏处置废物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开远分局备案。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八)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的100米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须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开远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开远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