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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个旧市创源科技有限公司铁粉中和净化水及尾气吸收参数考察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0〕6号

发布日期:2020-03-09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个旧市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铁粉中和净化水及尾气吸收参数考察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9-532501-26-03-012098)位于个旧市沙甸区冲坡哨个旧市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对原有项目铁粉(硫精砂烧渣)进行中试实验,达到提高含铁量及吸收净化水中的酸、减少净化水处理的石灰用量从而减少中和渣量的目的,同时为减少含二氧化硫尾气的碱液吸收剂使用量、降低成本。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艺车间、控制室、休息室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环保设施,总占地面积300m2,主要研究原料铁粉的使用量为6万吨,用完即停止实验。项目总投资1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已取得个旧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工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个工商信备〔2019〕35号)。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研究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实验原料堆放场地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卸料过程采取喷雾洒水降尘,皮带输送系统采取封闭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污染物达到《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中的相关要求。

  (二)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中试过程的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危废暂存间等按规定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止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三、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个旧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个旧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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