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红河乾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公斤大麻二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红河乾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年产2000公斤大麻二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9-532599-27-03-046080)位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4号路孵化园内,占地面积2912.55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精制车间(萃取、蒸馏)、提取CBD精制生产线、理化实验室、纯水站、电锅炉间、灌装生产线、更衣间、中间站、包装间、外包间、包装材料库、生活办公区、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规模为年产2000公斤大麻二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万元,已取得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投资项目备案证》(蒙经管备案〔2019〕7号)。我局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乙醇在浓缩回收冷凝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中的相关要求。加强废气的收集和厂区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恶臭气体等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二)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软水站反冲洗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清净下水、纯水制备浓水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乙醇回收废液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设置足够规模的事故水池,避免出现事故排放。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乙醇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化品储存间等须按规定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加强地下水水质的动态长期监测工作,发现异常须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萃取残渣、色素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达到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后外售综合利用,脱毒浸膏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销毁处置。各原辅料、固废贮存点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加强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罐区设置相应的围堰围挡等。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蒙自分局备案。
(六)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七)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的50米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三、按照《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前,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及时报告和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蒙自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蒙自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