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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农用微生物菌剂智能扩繁一体化项目)

发布日期:2026-10-26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云南农用微生物菌剂智能扩繁一体化项目建设地点建水县建水县产业园区青云片区建设单位众科生物技术(云南)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绿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众科生物技术(云南)有限公司使用建水锦彦建材发展有限公司闲置空地,用地位于建水县产业园区青云片区内,实际总占地面积为11702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新建年产1万吨微生物菌剂生产线(包括微生物菌种培育区、粉状微生物菌剂生产分区、颗粒状微生物菌剂生产分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及生活区等,搭建监测控制系统,配套建设值班室及给排水、供电、废弃物处理、道路绿化亮化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土石方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搅拌混凝土扬尘、建筑材料扬尘(水泥、沙子等)的搬运及堆放扬尘和机械、车辆尾气等。施工期土石方扬尘将影响周围场区大气环境,特别是在大风季节施工,由于气候干燥,在风力的作用下,地面尘土被吹扬,加上运输材料车辆、石灰、沙料的拌和起尘,使空气中的TSP含量和其他污染物浓度增加,污染空气环境。应注意防止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为减轻扬尘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以缩小施工现场扬尘扩散范围;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能够及时清扫;砂石临时堆场用篷布遮盖,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尾气超标的车辆。
2.水环境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成公厕及化粪池预处理,施工人员从周边聘请,不在项目区食宿。
3.噪声环境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物料运输车辆引发的交通噪声,这些施工机械的单体声级一般在 85dB(A)—9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建筑施工场地,采用低噪音的设备,尽量避开在同一地点集中多种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路段时做到低速行驶,并严禁鸣笛等措施,可将噪声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施工产生建筑废料应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对于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建筑固体废弃物,如钢筋等须回收利用,避免浪费;定性为已不具备回收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或随意丢弃,要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要在城建部门的指导下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置。
(2)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DA001)排气筒排放。
②粉状微生物菌剂生产区设置共3个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并入颗粒微生物菌剂生产区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微生物菌剂生产区设置3个集气罩,以上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DA002)排气筒排放。
③发酵恶臭:生产车间保持密闭状态,设置车间排风系统,使生产区维持微负压;以无组织散出车间。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体制,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优先回用于厂区喷雾、道路洒水降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2#化粪池(10m³),其他生活污水进入1#化粪池(10m³)收集;市政污水管网未建设成前,需定期委托罐车清运化粪池废水至建水县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罐体设备清洗、发酵液离心分离的液体、蒸汽灭菌冷凝排水,以上废水经过密闭桶装收集,由建设单位运送至云南茁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消纳利用;软水制备废水设置收集桶收集,待非雨天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主要为提升机、螺带混合机、皮带输送机、自动封装机、脉冲除尘器、震荡摇床、离心机、灭菌锅及辊筒胞衣机等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避开不良路面行驶,放慢车速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包装袋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袋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返回灭菌锅灭菌后回用于复混工序;更换下的废布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隔油池废油脂定期清掏按照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运营方定期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区防渗,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等地面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即可;生产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划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⁷cm/s;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及蒸汽发生器自带储油罐地面采用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⁷cm/s;蒸汽发生器自带储油罐设置防渗接油托盘。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有轻油、矿物油(废矿物油)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虽然项目存在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等,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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