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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禾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09-11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红河禾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南庄铺村委会和源农业物流中心1号仓库

建设单位

红河禾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晨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建水县南庄镇南庄铺村委会和源农业物流中心1号仓库部分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置1个生产车间,车间内划分为生产区、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及办公区。新建1条(多设备)塑料包装箱生产线,1条(多设备)塑料包装盒生产线,设计年产量2000吨塑料制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在已有厂房内进行,物料堆场加盖遮盖物,并加强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扬尘的影响;

②建筑材料运输途中,运输车辆放慢行驶速度且不得超载,建筑材料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起尘量;

③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④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不使用劣质燃料。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主要采用以下措施进行防治:

①施工期间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施工过程在厂房内进行;

②施工期间设置2个容积为100L的临时水桶对施工机械清洗废水进行收集,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员工洗手污水经和源农业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农肥。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③在条件允许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场界。

④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加强施工场地噪声管理,文明施工;

⑥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施工。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边角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到当地城市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和源农业物流中心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每台注塑机、片材机、吸塑成型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效率70%)+集气管道对废气进行收集,共16套。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净化(去除效率80%),后由1根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

②破碎间预留进出口,其余区域封闭建设,同时车间厂房阻挡降尘。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和源农业物流中心已有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作和源农业场地内绿化用水;

②生活污水经和源农业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农肥;

③厂区设置1个10m3的冷却水池,1个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冷却水用作项目区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

②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垫降噪;

③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④进出项目的机动车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设置占地面积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暂存废包装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②项目区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桶,用于生活垃圾及车间降尘的收集,定期清运至和源农业物流中心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冷却水池底泥定期清掏后作为周边绿化带底泥;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

④设置一间20m2危险废物贮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危废贮存间设置规范标识标牌,采取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并设置废机油泄漏堵截设施(托盘)、备用空桶;同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废管理台账,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对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及转移;

②分区防渗: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对危废贮存间采取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对除危废贮存间外其余区域采用混凝土或水泥硬化进行简单防渗。

③污染监控措施:建立运营期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在厂区南侧方向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④管理措施: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厂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管理工作;委托具备相应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地下水环境例行监测,及时整理原始监测数据,编制正式监测报告,建立完整的监测档案并归档留存;建立厂区日常巡查及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日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防渗地面等开展现场巡查等。

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编制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在建水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红河禾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9日在建水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建水县南庄镇南庄铺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红河禾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厂址粘贴公示公告及在红河日报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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