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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省个旧市棉花山铅多金属矿普查)

发布日期:2026-08-10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云南省个旧市棉花山铅多金属矿普查

建设地点

云南省个旧市卡房镇

建设单位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项目概况

本项目勘查区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行政区划隶属个旧市卡房镇,极值地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3°09′19.938″~103°13′18.941″、北纬23°09′03.202″~23°13′15.204″,勘查区位于个旧市区170°方向直距20km处。工程设置设计钻孔5个,设计钻探工作量为2800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使用湿式钻探,从源头加强控制以达到抑尘的目的。项目道路路面通过控制车速、定期洒水降尘降低车辆运输扬尘。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大型机械集中使用时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槽探工作区建设洒水抑尘用水、钻探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探矿涌水用于洒水降尘;钻探泥浆废水经移动式泥浆箱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泥浆配制,勘查期结束后,移动式泥浆箱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设备、岩心清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高噪工序施工时间,通过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选择低噪设备或是自带消音设施的设备,注意对设备的保养维护,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以减轻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运输车辆噪声:严禁超速超载,同时尽量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土石方回填于原位并进行平整,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卡房镇垃圾收集场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直接进行无害化填埋;钻井岩心由地质勘探队统一收集,最终交至单位岩心库统一保管,不能随意丢弃。泥浆在钻孔结束后全部回填不外排。

(五)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采集可用的资源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

(2)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尽量选择裸岩石砾地,施工场地、工业场地、废石场尽量选择在空地布置,减少占地面积和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

(3)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4)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尽可能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并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林木。施工结束后对钻孔、临时道路、临时工业场地等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5)工程勘查开展时,应根据现场情况避开乔木林地及重点保护植物、濒危植物的分布区,避免对植物体造成损伤。

(6)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乡土植物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以个旧市多年栽培、适应性较强的树草种为主,杜绝引进外来物种。重建与当地生态系统相协调的植被群落,恢复生物多样性。

(7)若地形、地质及物化探测量过程中发现分布有保护植物,优先通过调整选址、优化施工工艺等方式,从源头完全规避对保护植物的影响;当影响无法完全避免时,设立围栏、实施挂牌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对于无法避免和减损的损失,必须采取补偿措施,常见的补偿方式是迁地保护(将植物移植到条件相似的适宜生境)或异地补植。

2.动物保护措施

(1)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施工时采取安装减震垫等措施。

(2)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施工。某些动物有趋光性,夜间施工灯光容易吸引动物撞击,禁止夜间施工。

(3)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休息。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避免在该时段内高噪声施工作业对动物的惊扰。

(4)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水体,杜绝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影响。

(5)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卵(蛋)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6)加强人员监督,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捕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7)通过图片、视频等向施工人员宣传施工区域可能出现的野生保护动物、保护政策以及违法后果,强化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对于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

(8)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恢复动物生境。

3.水土保持

项目施工过程中,修建勘查道路、平整场地、搭建临时设施等会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

(1)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减少占用土地。

(2)通过控制人为活动范围并加强施工监理,确保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未超出规定区域活动;同时,未在大风、雨天等极端天气开展动土作业。

(3)水土保持措施以工程措施为主,对挖方堆进行清理、平整,重点防治重力侵蚀和面蚀,其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如下: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对井下作业点进行清理加固时土石方及时清运,以减小因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范围和水土流失量。

(4)划定适宜的堆料场,严禁材料乱堆乱放,对临时堆土、开挖裸露面使用密目网或彩条布进行苫盖,防止风蚀和雨溅;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及地表形态的扰动和破坏,边开挖、边回填,减少中间堆放量,减少水土流失。

(5)勘查完成后,将勘查区土地进行复垦,对临时工业场地周边进行表层回填和迹地覆土恢复,及时对周围生态植被进行修复,增加区域防冲和固土能力,减小水土流失的影响。

4.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基本农田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铅锌矿普查项目,矿业权人已按规定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开展勘查活动时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定,对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办理用地手续,我公司已查询并知晓该探矿权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情况,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2)对公益林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为钻探项目,普查主要在地表钻孔,钻孔数量5个,钻探采用小口径金刚石钻进,终孔口径75mm,钻孔占地面积较小,对地表的影响较小,且在钻孔的布设、临时工业场地及临时道路的施工过程中避让公益林、天然林。本次环评提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规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占用公益林。严格遵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整个项目仅涉及勘查期、勘查结束后的环境恢复期,不涉及运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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