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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永宁风电场(四期)110kv接网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2026-08-05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18、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

传真:0873—3856518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永宁风电场(四期)110kV接网工程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

建设单位

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新建110kV线路起于110kV永宁风电场(四期)升压站,止于110kV虎城变,新建线路全长29.5km,采用单回架设,新建杆塔90基,其中耐张塔38基,直线塔52基。采用JL/LB20A-240/30、JL/LB20A-24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单导线,地线采用两根24芯OPGW-80光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对陆生植被的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严禁随意砍伐林木搭桥垫路、擅自采集野生资源植物、踩踏农作物。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小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2)施工期对陆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3)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采用高低腿铁塔,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使塔基避免大开挖。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倾倒。输电线路施工时,架空线路施工区场地进行表土剥离,边坡设置挡土墙、边坡防护、排水沟进行防护,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弃土采用装土麻袋进行拦挡。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周边植被。

(4)施工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占用、跨越生态保护红线,距生态红线最近距离约110m,为预防靠近生态红线一侧区域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拟采取以下保护与减缓措施:设置专项生态防护控制带,以项目施工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之间的区域为重点,在靠近红线一侧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规范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人员、机械越界进入红线影响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临时占地,塔基施工严格限定在审批范围内,严禁将堆土堆放于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防止堆土滑坡、流失侵入红线区域。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确需开辟临时施工道路的,严格控制道路宽度和长度,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减少新增临时占地对红线周边植被的破坏。严禁在项目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存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需及时运出施工区域,按环保要求规范处置,防止垃圾渗漏、扩散对红线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架线施工时,严禁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设置牵张场地,展放导引绳的通道严格限定为一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避免扩大植被破坏范围,影响红线区域生态。

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本项目土建工程量不大,采取物料覆盖、密闭运输、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经桶装沉淀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地表径流进行沉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废水依托附近乡镇居民生活污水设施处理。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避免施工,夜间确需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办理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环境保护目标附近的塔基施工场地应设立2.5m高的实体围挡进行隔绝防护,以减小塔基施工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设弃渣场。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本工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投运后,无废污水产生。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行维护中产生的废弃材料、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带回营地妥善处理。输电线路维护和更换会产生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废旧材料及设备,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5.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6.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行期间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2)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

(3)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5)在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

(6)本工程线路架线时,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7m,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6m。加强对最小导线对地面距离的监督检查。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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