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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尾矿资源化制造建材13万m³/a生产线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07-08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尾矿资源化制造建材13万m3/a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建水县临安镇陈官村委会钟鼓地鸿鑫选厂内

建设单位

建水县鸿耀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景太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28648.25m2,建设一条利用尾矿制造透水砖的生产线,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成品堆场、库房、原料仓库、搅拌车间、成型车间、养护车间、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每年生产13万m3透水砖,约13000万块,每年处置利用尾矿189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工程施工、厂房及辅助用房等设施建设、公用工程建设、环保工程建设、工程验收、工程运营6个阶段。整个施工过程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

①定期洒水降尘,设置施工挡墙;

②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外运时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可有效避免撒漏。

施工期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往建水县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点处置,不得随意遗弃;生活垃圾可通过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可随意遗弃。

二、运营期

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大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方面。

废气主要为水泥装料、物料搅拌产生的粉尘、不合格产品破碎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扬尘、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废水主要为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噪声主要来源于配料机、给料机、搅拌机、挤压成型机、自动码板机、叉车、装载机、码垛机、搅拌机集气罩、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水泥筒仓仓顶袋式除尘器等机械设备;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搅拌车间沉降粉尘、水泥筒仓废纤维过滤袋、洗车池底泥、员工生活垃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隔油池废油脂、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主要有机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

水泥筒仓粉尘筒仓顶部配备仓顶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从顶部排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搅拌机为密闭搅拌仓,使用微负压集气,废气收集管道全密闭,粉尘经引风机引用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100%,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处理达标后经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在原料车间设置1台密封式破碎机,破碎机配置1台滤筒除尘器,粉尘通过风机经密闭管道进入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收集效率100%,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粉尘经除尘后由除尘器顶部排气口无组织排放,过滤在除尘器内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运营期废水: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经鸿鑫选矿厂已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及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运输车轮清洗废水经洗车池(1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37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搅拌过程添加水),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可有效防止噪声污染。

运营期固废:

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收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搅拌车间沉降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水泥筒仓废纤维过滤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洗车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隔油池废油脂交由餐厨废物特许经营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集中分类收集并进行规范化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项目主要进行环保透水砖生产,项目主要工程包括成品堆场、库房、原料仓库(包括水泥暂存区和尾矿暂存池)、搅拌车间、成型车间、养护车间、绿化等设施。项目建设考虑从源头控制,包括对成品堆场、库房、原料仓库(包括水泥暂存区和尾矿暂存池)、搅拌车间、成型车间、养护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初期雨水收集池防渗处理等,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①主动控制: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设备、废气、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土壤,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处理。

③实施覆盖项目区的土壤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④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严禁烟火标志,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在厂区内配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等消防物资,以便及时扑灭初期火灾。

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在开关断开、接触不良、短路、漏电时产生火花,防止静电放电火花;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电放电火花。

③定期对生产工人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和岗位职责培训。

2.废机油泄露风险防范措施

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

②废机油暂存于合规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建立危废管理台账,采用油桶进行存储,危险废物贮存库加强管理,在废矿物油四周建设不低于0.2m的围堰,确保对可能泄漏的废矿物油进行有效收集,杜绝其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废机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

③配备消防砂或消防土,废机油发生泄漏时,及时用消防砂或消防土掩埋吸收,防止扩散进入周围地表水体。

④项目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措施计划,适时组织事故演习。

三、暂存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1.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置不低于0.2m的围堰,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2.危险废物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等。

3.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4.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执行,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4月16日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公布 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平时应加强预案演练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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