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制品制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红河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制品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街道工业园区4号路红河锦山耐磨防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红河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租用红河锦山耐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内闲置厂房建设红河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制品制造项目,占地面积为3200m2,建筑面积3200m2(生产车约间2000m2,原料库、成品库约1000m2,办公200m2),1层钢结构建筑。本项目设置2条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4500吨玻璃纤维隔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焊接烟尘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限制施工车辆车速、洒水抑尘,施工期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机械燃油废气、焊接废气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通过空气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工具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设置的临时水桶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源强70-90dB(A)。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期较短暂,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来源于环保工程池子开挖,全部回填于项目区内,不产生弃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经垃圾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较短、工程量较小,在严格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为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烘干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无组织废气:卷取及裁片产生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3)汽车尾气:尾气排放量不大且相对分散,汽车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时间较短、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呈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 (1)生产废水:设置70m3的回水池(分为三级),定型产生的废水经回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浆过程; (2)纯水系统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项目北侧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4号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蒙自经开区综合保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吸收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 (1)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 (2)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3)残渣经收集后外售给玻璃纤维制造商; (4)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 (5)回水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8)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综上,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无影响。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简单防渗:生产区、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等地面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即可。 一般防渗:对化粪池、回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渗透系数为≤10-7cm/s,施工时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水泥砂浆抹面,可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重点防渗:对于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抗渗系数为P8的混凝土浇筑,铺设一层2mm后的HDPE膜后并在混凝土地面上方刷一层2mm的环氧树脂进行防渗,渗透系K≤1.0×10-10cm/s。 6.环境风险 (1)本项目设置了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危废暂存间满足“三防”(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的要求,地面与裙脚进行了防渗处理,为封闭式房间,并设置了危废标识和应急器材。 (2)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处置,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