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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曦盛鹏达(云南)农业有限公司生姜加工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02-04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曦盛鹏达(云南)农业有限公司生姜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龙潭村民委员会红寨建设单位曦盛鹏达(云南)农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绿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个旧市鸡街镇龙潭村民委员会红寨,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2′24.328″,北纬23°30′11.604″,项目占地面积8314平方米,配套设置清洗机、切片机、烘干机等设备,配套加工车间、办公用房及相关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年加工鲜姜4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施工六个百分百,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严禁露天堆放。

①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所有施工工地必须设置连续、封闭、坚固、整洁的硬质围挡(围墙或围板)。

②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内裸露的土方、砂石、水泥、石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使用防尘网(密目网)等进行严密覆盖;

③出入车辆100%冲洗: 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洗车台)和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所有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尤其是渣土车、物料车)轮胎和车身必须冲洗干净,确保不带泥上路。

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内的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区等区域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如混凝土浇筑或铺设钢板)。

⑤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湿法抑尘措施。

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输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全封闭式货厢或使用篷布严密苫盖,确保运输过程中物料不遗撒、不泄漏、不扬尘。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主要为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废水,其中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2m³)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外部管理,聘用现代化水平较高、技术装备较好的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文明施工;

②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③于昼间进行材料等运输,减小运输车辆噪声;

④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建筑垃圾能综合利用的经收集并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处,不能回收的需要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

②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就地随意扔弃、填埋;

③污水处理区施工中开挖的土方全部回填于厂内。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热风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烟尘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清洗设备、切片设备、布料设备所在区域进行封闭;清洗设备、切片设备、布料设备、筛分设备物料开放部分进行封闭;在保证环保和安全的情况下,在烘干炉排湿出口设置除雾、干燥、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除臭采用活性炭吸附;

③通过采用烘干机、筛分机密闭措施,减少烘干、筛分粉尘;

④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清运污泥,采取池体加盖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措施,减少废水处理站异味散发;

⑤在食堂安装一台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同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置,最后排入项目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置;

②生产废水主要为鲜姜清洗废水,生姜第二道和第三道清洗废水(即毛辊清洗和沉石机清洗废水)采用鼓筛滤去姜皮后返回至桶式清洗机,用于生姜第一道桶式清洗,生姜第一道桶式清洗废水进入厂内220m3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210m3/d的废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空地洒水降尘和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地面清洗废水进入210m3/d的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通过项目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通过废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个旧市鸡街、沙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车间厂房全封闭,电机和风机设置减震垫,建设风机房将风机封闭。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腐烂变质的鲜姜、姜皮经收集后送有机肥厂;姜粉经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均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沉淀池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还田,建立台账;灰渣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还田,建立台账;废布袋约2年更换一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②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12月,建设单位向周边村民发放公众意见表,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周边村民公布,经过统计,参与调查的村民及鸡街镇龙潭村民委员会均同意本项目建设,无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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