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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个旧市弘方明矿产品商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大棚堆场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12-26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个旧市弘方明矿产品商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大棚堆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甲介山线建设单位个旧市弘方明矿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个旧市弘方明矿产品商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大棚堆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108.6m2,总建筑面积1108.6m2。主要设置矿石仓库及相关环保工程。仓库库容4000立方米,设计年周转锡原矿10000吨;周转锡中矿10000吨;周转锡精矿、铁精矿、铅精矿、锌精矿共1000吨。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废水和固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措施

项目已建成部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其间未发生过扰民和环保投诉事件等;故本次评价对已建成部分施工期影响不再做分析,仅评价后续建设部分施工期影响。后续需施工工程主要包括分区挡墙、渗滤液收集系统、洗车沉淀池、喷雾降尘系统等环保设施的建设施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切割及焊接废气经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废水依托项目现有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噪声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较短、工程量较小,在严格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措施

1.运营期大气措施矿石仓库设置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全围挡+顶棚,预留车辆出入口。库内使用高1.2m的围墙格挡分区,并在原矿堆放区顶部、挡墙以2m×2m网格设置喷雾头。装卸、堆放粉尘经喷雾降尘和建筑阻隔等方法削减;采取物料覆盖运输车辆清洗、场地清洁等方式减少运输粉尘产生。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1)由于每批次中矿、精矿含水率有所差别,为防止渗滤液外排,在中矿、精矿堆存区域沿分区挡墙设置渗滤液导排沟渠,末端设置1个2m3渗滤液收集池;(2)设置一个3m3的洗车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初期雨水①项目已建成2个雨水收集池,其中1#雨水收集池位于仓库西南侧,为地上水池,容积为7m3;2#雨水收集池位于仓库北侧,为地上水罐,容积为9m3。仓库屋面设置雨水管网对项目内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面积合计为1108.6m2。屋面雨水经管道收集不小于15min雨水后排入雨水收集池内,屋面雨水管网设置分流阀并接入雨水总排口。②项目内初期雨水全部回用,厂区西北侧设1条外排雨水管道,并设置1个雨水总排口,后期雨水排入周边沟渠。③根据当地管理部门要求,雨水收集池、排放口区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监管平台,做到实时监控,避免初期雨水直接排放。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场地内降尘(集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初期雨水收集池、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池底泥清掏自然晾干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按要求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矿石仓库、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沉淀池铺设普通混凝土C25,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管理,定期针对喷雾设施、雨水收集池、沉淀池等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废气、废水非正常排放;(2)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生产技能培训和风险防范、应急培训,确保生产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应急技能;(3)根据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同时定期对上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况下;(4)企业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备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事故,即可以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将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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