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个旧市涵盛工贸有限公司矿石堆场综合仓储物流配套服务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12-26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个旧市涵盛工贸有限公司矿石堆场综合仓储物流配套服务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建设单位个旧市涵盛工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1940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32平方米。根据《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附图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划图,项目区属于工业用地。主要设置生产厂房、办公用房等。项目年中转暂存铜矿、锡矿、铅矿、硫铁矿、铁矿和非金属矿产品(公分石)总计1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洁废水。项目区生活污水经现有1个5m3的化粪池处理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施工内容很少,施工废水产生量很小,经现有循环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前期施工主要为建筑材料等运输产生的扬尘,土石方堆放、建材堆放产生的风力起尘;已通过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控制,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间未收到有关投诉;施工人员洗手、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措施进行控制;前期施工无废水外排。项目工程施工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期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噪声影响可接受,前期施工期间未收到有关投诉。项目已建成部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期间未发生过扰民和环保投诉事件等;故本次评价对已建成部分施工期影响不再作分析,仅评价后续建设部分施工期影响。后期施工主要包括4号仓库、5号仓库、6号仓库及1号仓库改造、危废暂存间以及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目前场地已平整完成及地面硬化,后期施工不涉及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施工过程中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材料的运输产生的扬尘、机械废气,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运输噪声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分散布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备尽量置于已建的房屋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生活垃圾要收集进垃圾桶,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个旧市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项目生产废气主要经布袋除尘、建筑围挡、喷雾降尘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措施后最大落地浓度为0.774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因此,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可循环使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废水不直接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

为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报告建议采用以下降噪措施:①降低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隔音、距离衰减抑制噪声的传播;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车间沉降粉尘清理后作为产品外售;渗滤液收集池底泥、沉淀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理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水分离器油污及食堂泔水收集后按住建部门要求处置;废机油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率达100%,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执行,保证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在落实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并落实好过程管理,可避免出现污染物泄漏,甚至下渗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情况。此外,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地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屯-雨过铺片区。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生物物种较单一,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由于受人为干扰,动物主要为常见的老鼠和蛇等。生物多样性一般,生态环境自身调控能力较低,易受人群活动影响。项目区距离大屯一雨过铺片区东侧及个旧蛮耗风景名胜区大屯海片区约3741m,保持一定的缓冲距离。项目区及其周围无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和古树名木,也未发现有国家、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资源。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7.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泄漏、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风险物质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风险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可控,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部分、个人部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