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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县川威拯鑫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11-20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红河县川威拯鑫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迆萨镇土台村建设单位红河县川威拯鑫建材厂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红河县川威拯鑫建材厂原有项目用地7333m2,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次改建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项目原有规模为年产2700万块页岩砖,本次主要通过改造现有隧道窑,延长生产时间(将原有配料时间2400小时延长至4800小时,隧道窑烧成时间不变),实现年产8000万块页岩砖。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废水和固废,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2万元,占总投资的18.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切割及焊接废气经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依托项目原有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后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噪声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较短、工程量较小,在严格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二、运营期措施1.运营期大气措施(1)原料堆棚三面围挡加顶棚建设,棚顶设置喷雾降尘设施。(2)生产车间封闭建设,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设施。(3)烧成废气设置1套湿式双碱法脱硫脱氟除尘系统+1根20m排气筒。(4)破碎机、滚筒筛正上方设置1个集气率为70%的集尘罩、1台风量为7000m3/h的引风机。统一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1根高为15m的排气筒。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1)脱硫循环废水配套设置1个22.44m3的脱硫废水三级循环沉淀池;(2)生活污水设置1个五级沉淀池(总容积11.18m3),其中一级沉淀池容积4.95m3(兼做隔油池)、二级沉淀池容积2.03m3(兼做化粪池)、三级沉淀池容积1.6m3、四级沉淀池容积1.3m3、五级沉淀池容积1.3m3。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沉淀池处理,沉淀池由高到低逐级沉淀,在第五级沉淀池回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3)厂区周边设置有截排水沟100m,末端沉砂池共4个,总容积15.44m3,初期雨水引入沉砂池中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后期雨水排入周边沟渠。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削减噪声影响。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1)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收尘设施收尘、坏砖坯、切条、不合格品、脱硫石膏,全部可回用于生产,对环境影响较小。(2)生活垃圾、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土台村垃圾收集点处置合理可行;食堂泔水与隔油池废油脂设置泔水桶收集可防止植物油渗漏对水体及土壤造成影响,按住建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合理可行。(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依托项目现有的一间危废暂存间(8m2)对废机油进行暂存,根据现场踏勘,危废暂存间地面已设置环氧树脂防渗,但部分区域地面防渗出现磨损,本次环评提出完善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有效防止废机油泄漏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处置去向合理。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在废机油桶存放区域设置围堰或托盘、备用收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铺设环氧地坪或HDPE膜,渗透系数≤10-10cm/s;原料堆棚、原料制备车间、原料陈化车间、砖坯成型车间采取一般防渗,铺设普通混凝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道路、办公生活区等地面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采取的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日常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的轻微泄漏隐患,提前采取补漏措施进行处理。加强生产设备、脱硫塔的运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要求脱硫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隧道窑)同步运转,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禁止事故排放。建立碱液添加管理制度,做好熟石灰、片碱添加记录,定期采用pH试纸进行测试,保证喷淋液pH≥9。(2)脱硫废水泄漏预防措施:定期对脱硫废水循环沉淀池进行清掏,对废水收集管道和回用水管道进行排查,保证各阀门和管道的通畅。项目内原有的1个18m3蓄水池兼做应急水池,突发故障时将脱硫废水泵入水池内,保证在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时,脱硫废水外溢。(3)危险废物暂存间预防措施:废机油要及时进行收集(桶装),然后送至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的收集桶应张贴危废标识,加强对废矿物油的管理,远离热源,禁止烟火日常加强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出台账的管理,准确记录(4)企业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备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事故,即可以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将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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