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欧米克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两万方杉木项目)

发布日期:2025-11-20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云南欧米克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两万方杉木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汗泥村建设单位云南欧米克木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洵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汗泥村,租用场地已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6253.4m2,建筑面积4230m2,外购原木(杉木),建设6条木材加工生产线,年产2万方成品板芯木材。项目已于2025年07月21日取得了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507-532501-04-01-477622,符合产业政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输汽车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汽车尾气通过绿化吸收后自然扩散,运输扬尘主要采取路面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进行削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场地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经红河大道污水管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3.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安装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一般在85—95dB(A)之间,其特点为随机性、无组织性,不连续性和不规律性。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区周围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只要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噪声影响将得以控制;施工噪声对于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暂的,其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少量设备安装产生的包装垃圾及废金属等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置。二、运行期1.大气环境影响(1)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解板、清边、梳齿有组织颗粒物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涂胶、拼板、热压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2)无组织粉尘采取封闭厂房阻隔措施,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会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原木堆场初期雨水经1#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绿化,其他区域初期雨水经2#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厂区降尘用水、绿化用水以蒸发形式消耗;项目设置2个污水排放口,1#排放口位于启兴路一侧,2#排放口位于红河大道一侧,生物质锅炉废水(生物质锅炉排水+纯水处理废水)、东南部办公生活区经油水分离器和1#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1#污水排放口进入启兴路污水管,启兴路污水管接入红河大道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西北面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进入2#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经2#污水排放口进入红河大道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假设各设备同时运行,其噪声在厂界处可实现达标排放。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各设备均为间歇噪声,无所有设备同时使用的现象,经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设备安装在密闭的车间内,经墙体隔声衰减后,项目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1)木材废边角料及木屑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边角料及木屑堆场,作为生物质原料定期外售生物质燃料厂综合利用;生物质锅炉炉灰渣和锅炉布袋收尘灰含有矿物质及有机质,可收集后外委作肥料使用;解板、清边、梳齿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外售生物质燃料厂;废弃反渗透膜和废胶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2)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和废油脂,收集之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固废处置率100%。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泄漏、火灾引发次生污染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风险物质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风险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可控,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审批意见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