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金平县驰冶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金平县驰冶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平县大寨乡大都马村委会大都马村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金平县驰冶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位于金平县大寨乡大都马村委会大都马村民小组,占地面积约2098.71m2,建设1套LB2000型沥青拌合站,设计年产10000吨沥青混凝土。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扬尘经洒水降尘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机械废气及焊接烟尘经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1个1m3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噪声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①导热油炉柴油燃烧废气由1根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废气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标准限值要求;②烘干滚筒和筛分设备均为密闭设备,排气口与集气管道(收集效率100%)无缝连接由1台风量8000m3/h的引风机引入耐高温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8%,布袋高温耐受温度不低于200℃)内处理后由高15m的DA00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配套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DA002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现在要求,二氧化硫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③搅拌缸卸料口设置四面封闭罩和侧吸风系统(收集效率85%),废气由1台风量15000m3/h的引风机引至1套阻燃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去除效率95%)处理后由高15m的DA003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沥青罐、搅拌缸排气口与集气管道(收集效率100%)无缝连接将废气接入卸料废气处理设施内处理后排放。DA003排放的沥青烟、苯并[a]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④矿粉筒仓顶部配套滤芯布袋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9%),处理后集尘进入筒仓用于生产,粉尘由筒仓顶部排口排放;砂石料仓库设有顶棚和四面围挡,仅保留物料出入口,并在仓库顶端设有喷雾降尘设施,顶部纵横2m设置1个喷头;柴油储罐挥发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自然扩散排放;机械废气经自然扩散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苯并[a]芘、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现在要求。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进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员工洗手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营对周边地表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布袋除尘器收尘、无组织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对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弃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滴漏沥青、散落沥青混凝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