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三台铺光伏发电项目)

发布日期:2025-09-01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三台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灵泉街道崩打村附近山坡建设单位广美新能源(开远)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灵泉街道崩打村附近山坡,光伏方阵中心坐标东经103°8′51.729″,北纬23°36′54.178″,升压站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3°9′46.575″,北纬23°37′3.023″。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422596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约为12096m2,临时用电占地面积1410500m2,本光伏电站采用容量为715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运行方式,光伏阵列面倾角采用23°,并网逆变器选择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共建设36个光伏方阵,其中4个3.6MW的方阵,22个3.2MW的方阵,2个2.0MW的方阵,5个1.6MW和3个1.3MW的方阵。工程交流额定容量为100MW,直流额定容量为125.3252MW。每个光伏子方阵经逆变升压后输出电压为35kV,在适当位置设置35kV箱变。每个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采用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能送入本次新建升压站,拟在33#光伏方阵北侧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配置1台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容量为1×100MVA(户外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影响(1)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项目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占地及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工程占地区内植被有干热性稀树灌木草丛,其中主要植被为草丛。工程所占用的植被类型均为项目所处区域常见的植被类型,且这些植被均具有一定的次生性,因此,工程建设不会导致任何一种植被类型在该区域消失。(2)对动物的影响项目实施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的影响在以下三方面:①施工对动物生境的干扰和破坏,如施工砍伐植被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等;②施工人员的人为干扰;③施工噪声对动物生境的破坏以及对动物的惊吓、驱赶等。影响的结果将使得大部分动物迁移他处,远离施工影响范围。在评价区有较多的鸟类,偶尔会进入项目区,鸟类动物迁徙能力强,活动区域大,在环境受到干扰时,会迅速迁移至其他相同或相似生境中,会通过迁移来避免工程建设对其影响,因此,只要加强施工管理,项目建设对鸟类的影响不大。项目区分布的动物绝大多数为小型、常见的啮齿类小型动物,且多数对人类干扰有一定适应。项目的实施对野生动物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通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好野生动物,总体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动物影响不大。(3)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位于17#光伏方阵西侧1m,项目紧邻生态保护红线沿线长度为123m,项目施工进场从北侧崩打村进场,不会途经生态保护红线,光伏方阵施工前应先建设围栏,再进行光伏区施工,确保不能超出施工范围,本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无永久、临时占地,不占用植被,不会使这类植被消失。项目评价范围未发现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重点保护物种,项目建设也不会破坏其生境。项目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同时也恢复了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同时,项目设计光伏板区与围栏间隔一定距离,主要工程施工均在围栏内进行,项目建设光伏板区之前将围栏范围划定,可有效避免越线施工及对围栏外生态保护红线内动植物的影响及扰动,项目施工过程中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采取截排水等相关措施后,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主导功能“水土保持”产生影响。本次生态现状调查过程中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区调查未发现其他珍稀保护植物、名木古树、狭域特有植物。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控制用地红线范围,不得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分割,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产生影响,不会造成明显水土流失,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保持功能产生影响。(4)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分析本工程前期选址过程中光伏阵列、升压站、地埋电缆、施工道路等永久和临时工程设施均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选址意见,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设计光伏板区与围栏间隔一定距离,主要工程施工均在围栏内进行,项目建设光伏板区之前将围栏范围划定,可有效避免越线施工及对围栏外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及扰动,工程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禁止临时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选址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场内改扩建道路约改扩建道路长约16.06km,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和农村道路,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前应在先撒石灰土进行放线,确保道路施工均在用地范围线内,不得超出用地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项目35kV地埋电缆沿场内道路铺设,严格在场内道路范围内进行电缆沟开挖施工,不得超出场内道路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征占地范围进行施工,项目施工期对永本农田影响很小。2.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雨季径流。(1)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等。A、混凝土拌和废水,项目施工过程中设置1个混凝土拌和点,混凝土成品由小型混凝土罐车运至各施工点。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B、工具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主要为施工工具(铁锹等)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混凝土拌和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2)施工生活污水:施工生活区设置1个施工场地内使用旱厕,粪便污水进入旱厕,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周边村民运走作为农家肥使用。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无外排的生活废水,基本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3)雨季径流,项目所在位置为泸江汇水区,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及汇水区影响较小。3.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装修时产生的废气及混凝土搅拌废气。(1)施工扬尘,项目的扬尘主要是由道路的修建、地基开挖、建材装卸等施工作业,以及施工形成的裸土面而产生,再就是施工车辆运送水泥、砂石等材料也可能引起较大的扬尘及道路粉尘,项目施工时应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遮盖,由于光伏板施工作业面呈点状和线状,不会造成大面积地表裸露。升压站距离村民较远,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影响不大。(2)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其他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废气,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3)装修废气,在装修过程中焊接粉尘和粉刷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少,装修时间较短,装修废气随着装修的结束而消失。(4)表土临时堆放和施工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环评提出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适时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5)混凝土搅拌废气,为控制堆场扬尘的污染,工程中将采取洒水降尘、对散体物料堆放区采用防尘网进行临时遮盖、物料封闭运输和及时清除渣土等措施减小扬尘的产生,从而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混凝土拌和系统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4.声环境影响施工机械中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是钻机、振捣器等。单台设备运行时,距施工点20m外昼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70dB(A) 的要求,距施工点200m外夜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55dB(A)的要求。多台设备同时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增加,昼间在40m,夜间在30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由于场内道路施工可较短时间内完成,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为短期影响,预测噪声影响时考虑了最不利影响情况,为全部设备集中施工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在靠近作白细土村和崩打村居民一侧施工时应采取避免设备集中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降低对声环境保护的影响。施工噪声将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影响可接受。5.固体废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1)废弃土石方,工程建设产生的土石方均在项目区挖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方。(2)建筑垃圾,项目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二、运营期1.生态环境(1)对植被的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造成影响。受阴影影响区域内植被受到的日照减少,该区域内的植被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受光伏板的遮挡,植物不能长大,限制了植物的长高,对区域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相反一些喜阴植物长势会好些,主要是一些草本植被。由于区域本身植被长势不好,为稀树灌木草丛地带,灌木较少,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当地植物影响总体上较小。(2)对动物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光伏列方阵支架、箱式变电站及升压站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占用面积较小,影响范围小;本项目声源少,噪声值较低,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光伏组件隔声和距离衰减对其影响不大;故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地面上动物的日常迁徙及鸟类正常活动造成影响。2.地表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项目产生食堂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产生的清洗废水可直接作为植物的生长用水,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3.声环境影响升压站运营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均位于升压站北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且升压站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因此,运营期项目升压站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距离箱式变压器5m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光伏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因此,运营期项目光伏区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及生活固废,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废光伏板、废逆变器及废磷酸铁锂电池;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及废铅蓄电池。废光伏板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1)废逆变器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升压站仓库内,由设备生产商回收。(2)储能站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等设备及配件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升压站仓库内,交由厂家回收处理。(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4)项目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将产生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作农家肥使用。(5)升压站废矿物油、箱式变压器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5.电磁环境影响经类比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6.环境风险分析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源为项目运营期可能会发生电气火灾;储能站存在发生爆炸风险,主要源于电池热失控、电气故障等安全隐患;事故废油泄漏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在采取工程措施、安全评价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水平。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