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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那依光伏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2025-01-21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18、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规划(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

传 真:0873-3856518

邮 编:661199

项目名称那依光伏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红河州开远市乐百道街道、弥勒市巡检司镇建设单位宏桥开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那依光伏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线路起于那依光伏110kV升压站,止于螺丝塘110kV升压站,线路经过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和弥勒市,新建线路长度11.65km,其中开远市段长约8.85km,弥勒市段长约2.8km,全线采用单回塔架设,新建铁塔29基(耐张塔25基,直线塔4基),全线段导线采用JL/LB20A-185/3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两根采用OPGW-24B1-80光缆。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本项目总投资为9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5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3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工程施工为输电线路施工,主要有塔基基础开挖、输电线路架设等。1、生态环境影响(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5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137hm2,临时占地面积0.423hm2。塔基施工将对占用范围内的草地、林地将造成临时破坏影响,施工结束后除塔基基础占地外,其他土地可以恢复种植作物、树木和灌丛;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较小,线路全部采用跨树设计,仅对超高树木进行修枝,对树木影响很小。沿线植被均为当地常见物种,分布广泛,占地范围较小且属于间隔式占地,因此,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的改变影响较小。评估认为:为最大程度减小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项目应通过优化基础开挖、架线方式等施工工艺,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尤其需要避让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2)对动物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在施工建设时不可避免的会对项目周边动物产生一定影响,但动物有趋利避害性,施工时,影响区域内动物将迁移至附近适宜生境生存;待施工结束施工活动影响消失,植被逐步恢复后,动物将逐渐回迁。其次通过加强作业人员及施工活动的管理,严禁捕杀、围猎野生动物,特别应加强对5种保护动物的宣传和保护,杜绝猎杀保护动物。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3)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分析线路塔基永久占地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工程的施工建设将破坏其占地区域内一定的地表植被,对其影响表现为生物量的减少。线路塔基永久占地实际仅限于铁塔的4个支撑脚,只清除少量塔基范围内的植被,砍伐量相对较少,故施工永久占地损害植株数量少。临时占地不占用自然植被,以占用次生性较强的植被为主,占地面积小,待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植被进行恢复,恢复其土地用途。此外,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乱砍滥伐占地范围外的野生植物;评价区发现的重要物种及名木古树均未在项目施工范围内,项目施工不会对2种保护植物及5株古树名木造成影响,并采用挂牌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影响不大。(4)对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本项目线路穿越国家二级公益林,塔基涉及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占用公益林面积占开远市、弥勒市生态公益林总面积比例较小,且本工程仅塔基及施工区零星占用;工程占用公益林的地类型为防护林林地,林种为防护林,亚林种为水土保持林,占用的植被类型均不属于特有植被类型,在区域内广为分布,在当地均常见。本项目实施不会损害公益林主导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对生态公益林整体生态服务能力影响不大。加之,项目占用公益林大部分为临时占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公益林生态功能影响不大。线路路径走向无法避让生态红线的影响分析:从整体上看,输电线路在选择路径时已尽可能避免塔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但由于生态保护红线连片分布,且横贯南北,为保证线路安全可靠运行,线路设计需考虑众多技术因素,线路塔位仍不可避免的跨越了生态保护红线。从局部跨越看,MG6~MG7段塔位均已避开生态红线,新建线路北侧和南侧分布有更广的生态保护红线,线路路径往西南侧改动,则跨越高铁铁路,且同样会跨到生态红线,线路路径往东北侧改动,则进入到弥勒市境内,且同样会跨到生态红线,甚至受地形限制,塔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MG7~MG8段塔位均已避开生态红线,MG8号塔北侧为弥勒境内基本农田和后被耕地,若向北侧移动,则导致塔基永久占用基本农田和后备耕地,立塔受阻;MG11~MG14段线路穿越的生态红线区域具有分布面积广的特点,MG12塔往北侧移动则是山谷低洼地带,架设输电线路无法满足电气安全距离,已经无法进行避让;MG16~MG19段线路穿越的生态红线区域具有分布面积散且广的特点,路径东侧为更加密集的生态红线,西侧同样有生态红线,且在西侧有大面积的集中开采区以及密集的基本农田,考虑到线路对采矿区的安全距离,以及塔基避让基本农田,选择在当前路径跨越生态红线;MG27~MG28段线路穿越的生态红线区域具有分布面积广的特点,本线路东北侧为螺丝塘村庄,以及村庄风水树,为了减小电磁环境对周边居民的影响,MG27号塔无法向东侧调整,西侧为更大面积的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往西挪可能导致立塔在保护区范围内,因此选择在当前路径跨越生态红线。因此本项目设计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线路走线方案最佳,可将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保护措施:①优化塔基布局,塔基定位时注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且应在开工建设前取得合法占用手续。②采用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友好型施工工艺,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及公益林的影响;③提高导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应抬升导线高度,使导线与植被之间留有足够高度,保证电线路的运行不会对植被的生长造成影响,禁止砍伐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严格控制公益林内施工范围。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以减少对公益林内植被的破坏。④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⑤塔基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架线线路结束后,对架线施工中的临时用地应及时回填和进行迹地恢复。⑥生态保护红线和公益林范围内不得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⑦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评估认为:建设单位在占用公益林前,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方可占用;在路径施工前需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有限人员活动认定工作。2、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施工固废的环境影响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本项目土建工程量不大,采取拦挡、苫盖、洒水等措施,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依托附近乡镇居民生活污水设施一起处理。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周边村镇集中处置;土石方就地回填;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堆放处置。(二)运营期1、电磁环境影响根据采用模式预测法对本线路单回段在最不利塔型段(2D1Z5-J2)电磁环境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新建架空线路下相导线与居民区地面的最低距离为7m,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009V/m,出现在线路中心约1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1.521μT,出现在边导线处;新建架空线路下相导线与非居民时居民区地面的最低距离为6m,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58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4.302μT。故输电线在居民区、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架空线路经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10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有随距离增加而减小的特点,故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对周边的影响较小。评估认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110千伏电压等级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10m。建议本项目110千伏电压等级边线地面投影两侧延伸10m,作为本项目电磁环境控制范围。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备,本项目电磁环境控制范围不再规划建设居民点及其他电磁环境敏感目标。2、声环境影响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输送线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结果可知,类比线路噪声监测衰减断面位于村庄区域,输电线路昼、夜噪声变化幅度不大,环评结合现状监测结果,可分析得出本项目新建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也很小,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固体废物的影响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4、生态环境影响项目运行期间会对110kV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0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以保证输电线路导线与林区树木之间一定的垂直距离,满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的需要。线路在前期设计中已考虑了沿线主要乔木的自然生长高度,并对经过的林区采取高跨方式通过,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对主要乔木自然生长高度的垂直距离一般可超过4.0m的安全要求,因此运行期不需要大量砍伐线路走廊下方的乔木,仅需对少数特别高大的乔木的树冠顶端进行修剪,且定期剪修乔木的量很少,不会促使植物群落的演替发生改变;本项目线路定期维护和检查的人员会对线路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项目不涉及云南省鸟类迁徙通道(距离开远大黑山候鸟迁徙通道重要保护范围约33km,距离砚山-开远黑巴候鸟迁徙通道重要保护范围约42km),不涉及夜间迁徙候鸟聚集点,对鸟类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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