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直属单位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直属单位
1、红河州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办公室
职责:红河州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办公室,负责州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协调解决异龙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及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拟定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政府目标责任书,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异龙湖保护条例》;承担异龙湖保护治理的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并参与开展异龙湖保护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异龙湖污染治理项目的审查,参与项目业主的确定及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或参与异龙湖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负责异龙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对外引进、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和监督使用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各项经费;争取国家、省对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支持;承办州委、州政府、州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郭进
电话:0873-3856190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
2、红河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站
职责:完成州环保局下达的宣传教育计划,归口落实全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州内外环境宣传教育的交流活动;组织、指导和参与有关部门、学校、企业、部队、农村的环境教育和环境宣传工作,举办中、短期环境保护专业培训;配合州环境保护局业务科室,组织和参与全州集中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如每年的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世界地球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收集了解、指导、协调、检查全州各县市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收集、发布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信息;配合州环保局定期向新闻界和有关部门发布全省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和会同新闻、文化、出版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征文比赛、展览、科普和学术报告;负责制作文字、声像宣传品、编写各类辅导教材、编写图书;设立环境科普、政策、法制宣传点;围绕全州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适时开展环境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收集、整理、保管环境宣传、环境教育的资料和档案,为州环保局、各县市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完成州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站长:李琴芳
电话:0873-3856546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
3、红河州环境信息中心
职责:履行环境信息业务管理、技术监督职能,负责制定并实施红河州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开发环保业务应用系统;执行国家和省级环境信息中心下达的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任务;运行和管理州环保局办公自动化综合信息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环境统计信息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环保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听证公示通报网站、政府信息查询网站等,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行政审批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人事信息系统、党员信息系统等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全州环境政务、环境法规与标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排污申报、污染源、生态环境、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污染事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地理信息等环保业务信息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加工和共享,为我州环境管理提供环境信息、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
主任:吴薇
电话:0873-3856378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
4、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
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全州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稽查;指导全州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对州内湖泊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全州和州内跨县(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和限期治理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验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排污费减、免意见,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受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等工作;负责州内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市)环境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工作,参与全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州环境保护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支队长:卢峰
电话:0873-3856540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
5、红河州环境监测站 红河州环境科学研究所
职责:根据全州环境管理的需要和发展,参与编制全州环境监测与环境科研工作计划和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州各县(市)环境监测站共同开展全州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全州各县(市)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和储存全州的有关环境监测数据,并编报全州的环境监测月报,年鉴和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为全州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是红河州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和数据中心;具体承担着州内红河、南盘江、泸江、甸溪河、南溪河、藤条江、异龙湖、长桥海、南湖、五里冲水库、弥勒雨补水库等河流、湖库30个监测断面和蒙自饮用水源水每月一次的水质例行监测,红河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空气自动三个子站的监测及环境空气质量日工作,河口县城区国家级口岸3个点位每季度一次连续5天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蒙自县城区每年一次的功能区和交通噪声监测;异龙湖东、中、西、长桥海、南湖每年一次的底泥例行监测和“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异龙湖入湖前、湖体、出湖河流的水质等例行监测工作;承担全州污染纠纷仲裁性监测和应急性监测及部分指令性的临时监测等;同时承担环境规划和部分科研工作。
站长:张嫦
电话:0873-3856538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
6、红河州辐射环境监督站
职责: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的委托,负责全州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核设施安全、辐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技术导则;拟订和实施核设施安全、辐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全州范围内核与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质开发利用及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购买、转移、运输的审查工作;负责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负责室内从事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及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管理;组织开展州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技术科学研究;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反核恐怖、辐射防护、辐射环境监测及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州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负责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核与辐射污染事故、纠纷和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州放射性废物收贮工作的监督管理;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站长:李跃辉
电话:0873-3741267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
7、红河州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职责: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的委托,负责全州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本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规划;负责全州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组织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调查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数据库;负责组织对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或者集中处置单位的现场监管,参与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或集中处置建设项目的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跟踪管理,参与固体废物有关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参与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参与与固体废物有关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负责组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批工作中的技术审核工作,并对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取得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的单位进行监督;负责对全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交换、利用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州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跨州县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关政策调研工作,推广能够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负责组织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上岗培训,承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邓春玲
电话:0873-3742972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
8、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
职责: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的委托,负责全州环境工程评估管理工作。承担红河州环保局及各县市环保局审批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承担环境工程(含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工程等)的设计、施工、监理、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调查和验收报告技术编制及审查工作;承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对全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全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李梅
电话:0873-3737623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