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环保局组织1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环评约谈
金平县环保局组织1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环评约谈
为加快推进办结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5月11日,金平县环保局组织1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环评约谈。约谈内容包括:学习《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企业承诺限时办结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进展情况;被约谈人对本公司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汇报。约谈提出了五方面要求:一是 14家企业(共17个建设项目)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是目前仍未委托编制环评报告的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环评报告,并根据审批权限上报省、州评估中心或金平县环保局进行评审;三是每个整改项目必须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按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四是环评项目依法审批之前公司不得尚自开工建设;五是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对审批无望,存在较大环境隐患,不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将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