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减排工作检查组到弥勒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
云南省减排工作检查组到弥勒市污水
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
为进一步核实2016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5月7日,云南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白云辉一行对弥勒市污水处理厂2016年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红河州环保局副局长刘梅、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钟俊峰及市环保局相关领导陪同。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和调取中控系统数据等方式,全面检查弥勒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并对2016年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上报的减排核查资料中使用数据进行认真细致核查。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钟俊峰结合现场检查反馈情况,就弥勒市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公司要直面问题,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整改;二是“言行一致”。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一如既往抓落实,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整改,查缺补漏;三是“主动对标”。在整改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杜绝“盲目、无效”整改。四是“台账规范”。 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与否,主要看日常环境管理台账,要进一步加强台账管理,为减排工作做好台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