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2017年8月10日至11日,云南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形成技术评估组对石屏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进行技术评估,红河州环保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全程参与陪同。
技术评估组通过现场检查、民意调查、审查档案资料、观看专题片、听取县政府汇报等方式对石屏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和生态保护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专家组认为,石屏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6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基本达到了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要求。技术评估组同意石屏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技术评估。建议按与会专家和领导意见认真整改后按程序上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