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8月9日,云南省环保厅组织技术评估组对屏边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进行技术评估。
省级技术评估专家分为档案资料审查组、现场核查组、民意调查组。档案资料审查组查阅了创建文档资料;现场检查组分别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湿地公园建设新城区、屏边县黄磷厂、红旗水库等地进行现场检查;民意调查组深入县城望云农贸市场、卫国社区、大围山广场进行民意调查。在省级技术评估意见反馈会上,集中观看了生态文明创建专题片;屏边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雄文汇报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情况;听取了各组检查情况通报。
经过认真质询和讨论后,省级技术评估组专家表示: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以“生态立县、环境优先”为原则,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扎实开展绿色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改善与人居环境提升等专项行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全面落实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规划引领、部门联动、项目带动等举措,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全面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省级技术评估组一致同意:屏边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的6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指标要求,同意屏边县通过省级技术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