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固废管理中心全面完成红河州2017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上报工作
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固废管理中心认真组织红河州13县市环保局开展红河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排查,全面完成了2017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资料已上报省环保厅进行审核。2017年全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噁英排放源的对象涉及5个行业(水泥窑、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焦炭生产、遗体火化)共15家企业,二噁英总排放量4713.7805(mg TEQ)。红河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于2014年开展,为当年统计上一年度数据,从连续四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由于市场原因,制浆造纸及焦炭生产企业多数停产,炼钢、铁矿石烧结企业也未满负荷生产,红河州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及二噁英总排放量逐年下降。